被判死缓纳贿121亿余元,刘跃进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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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6月23日,纳贿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揭露宣判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刘跃进(副部长级)纳贿案,亿余元刘跃进对被告人刘跃进以纳贿罪判处死刑 ,审被延期二年履行 ,判死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纳贿并处没收个人悉数产业;对刘跃进违法所得资产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亿余元刘跃进上缴国库。审被

  经审理查明:1992年至2020年 ,判死被告人刘跃进使用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副局长,纳贿公安部禁毒局局长 、亿余元刘跃进党委委员 、审被部长助理 ,判死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等职务上的纳贿便当 ,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亿余元刘跃进融资告贷等方面供给协助,审被直接或经过别人不合法收受资产合计折合人民币1.21亿余元 。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 ,被告人刘跃进的行为构成纳贿罪 ,纳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应依法惩办  。鉴于其到案后照实供述自己罪过 ,自动告知办案机关没有把握的大部分纳贿违法事实;认罪悔罪,活跃退赃 ,纳贿赃款赃物已悉数追缴,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分。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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